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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信息
学校全称: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3566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三年
第三条 学校简介
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单位、陕西省首批省级示范高职院校、陕西省一流高职院校立项单位。学校建有临渭、高新两个校区,校区占地面积1050亩,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6000余人。
学校依托铁路行业办学、突出铁路特色育人,以
交通运输类和
土木工程类专业为主干,培养铁路、公路、城轨等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设有高铁工程学院、测绘与检测学院、城轨工程学院、道桥与
建筑学院、
工程管理与物流学院、铁道运输学院、铁道动力学院、铁道装备制造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铁成创新学院、国际交通学院、萨马拉交通学院、继续
教育学院、铁路培训学院、基础课部、体育教学部等十四院二部。开办有
高速铁道工程技术、
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工程测量技术、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
铁道机车、
建筑工程技术、
工程机械运用技术等40个专业。
第四条 办学地点:陕西省渭南市
临渭校区: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站北街东段1号
高新校区:陕西省渭南市高新区胜利大街西段
学校网址: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监察工作小组,对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进行领导和监督。
第六条 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制定学校招生计划,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招生监察工作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及时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相关问题等。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工作各项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网网址:
招生咨询电话:0913—2221078、2221170(兼传真)
报考咨询QQ:812800007、812800008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对象
第八条 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九条 招生对象为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学制三年。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录取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的政策、规定和最低控制分数线,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其所报专业计划录满情况下作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对于实行“选考科目”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执行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文件明确规定的录取政策。
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学校对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学生入学后只提供
英语教学,请考生谨慎报考。
第十三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 加分或优先录取政策: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中规定的加分和优先录取政策。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普通类专业学费标准:5500元/年;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17500元/年;
住宿费(带暖气):800元—1100元/学年。
第七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十六条 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十七条 奖助学金:学校每年获奖助学生7000余人次,发放金额超过1000万元,覆盖率超过50%。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特困3800元/年,一般贫困2800元/年。
学校奖学金:特等奖3000元/年,一等奖1000元/年,二等奖600元/年,三等奖300元/年。
校友、企业爱心奖学金:1000元/年。
第十八条 助学贷款:我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并符合学校规定的其它毕业条件,颁发教育部网站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我校招生章程如与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不一致时,以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为准,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渭南师范学院,英文名:WeinanNormalUniversity,学校国标代码为10723。互联网域名为
。办学地点及校址:
1.渭南师范学院朝阳校区:地址:陕西省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邮编:714099,开办专业:
经济学、
思想政治教育、
中国共产党历史、
社会工作、教育学、
教育技术学、
学前教育、
小学教育、
体育教育、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汉语言文学、
汉语国际教育、
新闻学、
网络与新媒体、英语、
商务英语、
日语、
俄语、
朝鲜语、
历史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统计学、
物理学、
化学、
应用化学、
地理科学、
生物科学、
心理学、
材料化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能源化学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
信息安全、
数字媒体技术、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农业电气化、
农业资源与环境、
市场营销、
会计学、
财务管理、
物流管理、
电子商务、
旅游管理、
音乐学、
音乐表演、
舞蹈学、
表演、
戏剧影视文学、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
美术学(中外合作办学)、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
2.渭南师范学院富平校区:地址: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怀德大道西段,邮编:711700,开办专业:
美术学、
书法学、
环境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产品设计、
动画、
数字媒体艺术、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广播电视编导。
第三条渭南师范学院是一所省属普通本科高等院校。现有朝阳、西岳、汉马、富平四个校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67亿元,馆藏图书229万余册,电子图书120万册,中外文数据库21个,数字资源实现学科全覆盖。现有15个二级学院和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开设62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
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
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大学科门类。面向全国招生,在校生18000余人(含港澳台高校交换生和韩国、泰国等国留学生)。
第四条学校主管部门为陕西省教育厅,办学性质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招收的普通本科学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符合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并颁发渭南师范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渭南师范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证书。
第五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录取注册后具有渭南师范学院和俄罗斯莫斯科国立师范大学两校学籍,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渭南师范学院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并颁发渭南师范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渭南师范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对符合莫斯科国立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莫斯科国立师范大学学士学位。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阳光工程”,接受
纪检监察部门、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学校成立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和规则的确定等招生工作重大事项。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学校主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和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处、纪检监察机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八条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学校在陕西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及各省级教育行政机构的政策要求,确保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学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数量与质量、各专业社会人才需求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条我校2021年面向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第十一条学校在各省(市、自治区)的计划以教育部审批后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为准。学校预留计划按照教育部规定不超过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计划使用坚持质量优先、保证公平的原则,主要用于平衡各省(市、自治区)生源质量和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招办(指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监督,学校负责”的原则,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开展本校分省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三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和招生政策规定确定投档比例。
第十四条各专业(类)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我校不做额外限制。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我校无特殊要求。
第十五条专业分配原则为: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考生分数相同时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排列的位次先后顺序进行录取,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排列位次的,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不满足专业录取条件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实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严格按照学校提前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和各省份公布的方案及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学校认可各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有关规定,并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绩排序录取。
第十八条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美术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艺术类招生录取,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普通文理招生录取。
第十九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除陕西省书法学专业外,我校承认各省艺术类统考(或联考)成绩,考生须参加所在省招办(或省考试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规定的艺术类专业文化课本科省控线。按专业课统考(或联考)成绩投档的省份,按照专业课统考(或联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统考(或联考)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及位次择优录取;按专业课统考(或联考)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折算后的综合分数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各省招办(或省考试院)如有统一特殊规定,则执行各省招办(或省考试院)的相关规定。
陕西省书法学专业录取,文化课成绩达到陕西省规定分数线(艺术类相关专业有省统(联)考要求的须省统(联)考成绩合格),依据我校校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对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及专业课成绩均相同,则按照文化课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顺序,由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条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课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录取分数控制线,按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对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及专业课成绩均相同,则按照文化课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顺序,由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一条报考高职单招本科的考生,须参加陕西省招办组织的专业技能考核且成绩合格,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文化课成绩相同,按照专业技能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及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均相同,则按照文化课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顺序,由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二条专升本考生,依照建档立卡专项计划、退役士兵单列计划、普通本科和职教本科计划,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的,按照文化课考试的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大学英语成绩顺序,由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三条报考外语专业考生的外语口试要求执行各省市相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学校对报考非外语类专业考生的外语语种不作限制。新生入学后,非外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开设大学英语,学生可选修大学日语、大学朝鲜语、大学俄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公共外语课程统一开设大学俄语。
第五章新生入学与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须在开学报到前持有关证明向我校教务处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请假逾期或未办理保留学籍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学校在新生入校后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招考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七条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及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对当年学费标准有调整的,学校将按照新标准执行。
第二十八条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渭南师范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913-2136900,0913-2133210,监督投诉电话:0913-2133950。招生信息网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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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渭南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解。

陕西的公办二本院校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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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的公办二本院校有渭南师范学院、宝鸡文理学院、咸阳师范学院、西安航空学院等。
1、渭南师范学院简称为渭南师院、WNU,是一所位于中国陕西省渭南市境内的师范类公办高校,其主管部门是陕西省,是教育部科学工作能力提升计划(百千万工程)试点院校。
2、宝鸡文理学院简称为宝文理、BUAS,是一所位于陕西省宝鸡市境内的综合类省立公办高等学校,其主管部门是陕西省。宝鸡文理学院是陕西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也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主要是在1958年创办,其前身是省属本科宝鸡大学。
3、咸阳师范学院是一所始建于1978年且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本科公办大学,该校现已拥有渭城和秦都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为800亩,其中涵盖于51个本科专业,自创立以来,现已取得了显著的教学成果,同时还与27个国家和地区展开了长远的合作关系,也曾被评为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示范学校。
4、西安航空学院简称为西航、XAAI,是一所位于中国陕西省西安市境内的理工类公办高校,其主管部门是陕西省人民政府,属于省属普通本科院校。
高考志愿填报需要注意的事情:
1、牢记填报时间。考试结束,接下来还有阅卷、公布成绩、公布控制分数线、各批次志愿填报及录取结果、征集志愿等很多事情需要关注,这些都关系到考生的切身利益。家长和考生均不能掉以轻心,一定要明确各重要事项的时间节点和查询渠道,做到心中有数,提前做好准备。
2、核查相关信息登录填报志愿系统时,考生应仔细查看核对自己的体检、报名、相片、照顾特征信息等是否正确,如有问题请及时和相关部门联系。
3、妥善保管密码一般情况下,网上填报的初始密码在更改之后,考生如果忘记了自己的初始密码和修改后密码可以持本人高考准考证和身份证到高考报名的县(市、区)招办申请恢复初始密码。而初始密码恢复后,考生要及时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修改初始密码。
考生一定要保管好自己填报志愿的账号和密码,避免发生密码外泄或者忘记密码的情况。
4、查看招生章程。尊崇章程,敬畏章程。填报志愿看章程,填好志愿靠章程。认真仔细地阅读拟报院校的招生章程(简章)和录取要求,不填报自身条件或单科成绩等不符合的院校专业组、专业。
在志愿填报之前,考生要认真阅读其中关于高校基本情况、加分政策、投档比例、录取规则、单科成绩要求、身体条件要求等重要信息,避免因不符合相关要求被退档。
5、注意报考批次。高考录取批次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录取批次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专科一批、专科二批等招生批次。大家要根据自己的期望,合理选择学校报考,不要错过好的学校,也不要盲目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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